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济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南市地震监测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E区5层526房间,邮政编码:250099,电话:0531-66608850,电子邮箱:jndzjbgs@jn.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济南市地震监测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围绕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依法如实公开政务信息,提高防震减灾工作透明度,在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重点项目信息公开等方面均取得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被行政复议数、被诉讼数均为0。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济南市地震监测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主任统一部署、分管副主任总负责、办公室牵头实施、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信息审核,规范运行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认真履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信息可靠、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并对已公开的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给予更新。将信息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指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公开信息。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解读。及时更新、发布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办法、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等文件解读信息。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和“全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等工作进展信息。二是严格执行《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管理办法》,推进中心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有效地处理市热线工作机构转办的热线事项。三是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公开《2019年济南市地震局部门决算》、《2020年济南市地震局部门预算》及相关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自评表,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公共服务,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梳理工作,目前济南市地震监测中心共有政务服务事项20项,除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外,均实现网上办理。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落实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按期答复率100%。
(五)规范公开目录,强化平台建设。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动态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指南,在坚守中心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纸专栏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传统媒体阵地的基础上,强化微信公众号、“爱济南”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中心网站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542条,中心网站总访问量达到955万次;微信公众号“济震微讯” 全年推送文章363篇;“爱济南”新闻客户端总点击量达97万次。
(六)强化地震监测,做好舆情处置。一是高效处置有感震情。2月18日长清区4.1级地震发生后,济南市地震监测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上报震情三要素,3次派出现场工作队查看震灾情,和国家、省地震局开展联合会商,密切跟踪、科学分析研判震情趋势,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爱济南”等媒体持续公开震情信息和工作信息,回复12345热线转办件110余件、电话咨询300多个,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做好舆情收集和回应。制定舆情处置办法,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重大地震发生时,第一时间发布震情信息,消除公众疑虑。收集社会舆情,加强分析研判,重大舆情要及时上报。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准确判断回应价值。对于2月18日,网上出现的误将往年采访视频当作长清4.1级地震说明的情况,及时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辟谣并发布权威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7 | -77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 | 755.1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济南市地震监测中心围绕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工作,一是针对政策解读缺失的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发布相关文件解读信息,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二是针对专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全市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政务信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和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家防震减灾法、省防震减灾条例有关规定,地震预测、预报意见和震情会商意见均属于保密内容,市民关于此类问题的公开申请一般不予办理,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和支持。
济南市地震监测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