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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地震监测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中学习(扩大)会议
发布日期:2026-09-02 09:54 浏览次数: 字号:

 

       8月31日,济南市地震监测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8次集中学习(扩大)会议。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传达换届纪律相关要求。市地震监测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振民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二个坚持”。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时代意义,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基础性法律,是规范公务员管理、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加强公务员监督与惩戒的重要依据。要深入学习领会公务员法的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准确把握公务员的权利义务、职务职级、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等制度要求,切实增强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以公务员法为准绳,严格规范自身行为,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和把握,坚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做到深学细悟践行有机统一,充分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密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切实增强依法办事、依规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前防震减灾法修订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地方条例,严格抓好落实,确保防震减灾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康发展。

        郑卫国、张晓欣、修泽弘等3名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处室负责同志及各支部委员等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