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23701004930036473/2025-000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25-09-23 发布日期: 2025-09-16
- 发布机构: 市地震监测中心震害防御处 组配分类: 决策草案
重大基础设施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总体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对保障国家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健康运行,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摸排评估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地震安全、提升城市地震安全韧性为目标,积极开展风险摸排和监测评估,准确掌握风险状况,科学评估抗震能力,提出风险防控和治理措施,为重大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及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对已建设施进行改造加装,加强地震监测、预警应用与风险评估;对新建重大工程,在建设健康监测系统的同时,同步开展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避免重复投入。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风险摸排
市地震监测中心牵头组织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摸排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结果,在前期重大基础设施涉灾风险隐患排查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补充摸排,完善我市重大基础设施规模、建成时间、抗震设防标准等基础信息,并及时报送摸排结果。摸排范围和责任单位如下。
1.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单跨跨径超过150米的特大桥;长度大于3000米特长隧道;水深大于20米、墩高大于80米、跨度大于150米及其它技术复杂、修复困难的铁路桥梁;跨黄桥梁和隧道、轨道交通枢纽等。(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大型水利水电设施:大(2)型及以上水库、引调水工程的主要建筑物,大型河道堤防等。(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3.重大能源基地:百万千瓦级能源基地等;大型矿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
4.油气储运骨干工程:油气干线输送管道;石油化工钢制设备中公称容积≥30000立方米的立式圆筒形储罐和高度>80米的裙座式直立设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
5.国家电力系统枢纽工程:国家和区域电力调度中心;国家骨干电网枢纽变电站。(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国家信息枢纽节点:机架数量超过3000个的电信枢纽楼(机房)等信息枢纽节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00米的建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其他: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国家重大科学装置工程等可能影响国计民生、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的重大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科技局)
(二)完善基础资料
市地震监测中心负责收集完善辖区地质构造图、地球物理场、历史地震活动、地震目录、断层探测、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等基础资料。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单位会同相关技术服务单位做好项目的场地地震构造、工程地质勘察、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共享项目设计、施工等信息资料,为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实施监测评估
以中国地震局相关技术指南为指引,委托具备专业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技术服务单位开展,采用震前实时监测、震时及时预警、震后决策分析的全周期管理模式进行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市地震监测中心做好组织协调,建设单位具体负责,市地震监测中心做好技术指导。
一是开展服役环境调查。利用高精度高分辨率数字地形技术、
三维浅层地震勘探技术对工程场地地震危险性评价资料进行分
析,开展重大基础设施服役环境与状态调查,检查复核其服役环
境、服役状况的现状和变化。
二是开展实时监测预警。通过部署各类高精度监测设备,建设地震响应监测平台,对重大基础设施在地震等极端事件作用下的速度、加速度、应变、位移、沉降等各种响应进行实时、可视化的全过程监测,监控设施损伤发展和风险汇聚灾变过程。具体监测类型根据重大基础设施类别确定,每个工程设施布设不少于10个测点。部署地震预警设备,提供智能安全预警服务,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在遭受极端事件冲击时能够有序响应。
三是开展动态风险评估。采用三维建模、有限元仿真等技术,建立设施易损性评估模型,进行动力学建模与分析,开展强震动作用下安全监测与健康诊断、地震灾害风险分析、管理决策辅助等工作,进行实时化、数字化、智能化的重大基础设施震害高效模拟和风险动态评估,判明设施薄弱环节,明确风险等级,为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判断提供决策依据。
(四)做好成果运用
将重大基础设施监测并入市地震台网,市地震监测中心负责日常监测和分析研判,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及时反馈评估结果。相关建设单位加强设备定期巡检和运维管理。根据监测评估结果,建设单位应及时制定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防控方案,明确风险管控措施。对存在风险的重大基础设施,实施除险加固、限制使用等措施,确保健康运行。
三、进度安排
(一)摸清底数(2026年):制定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摸排方案,组织开展全市摸排,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台账,补充完善相关信息,为开展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试点引领(2027-2030年):制定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一般性评估技术指南,作为总体工作技术依据。根据摸排结果,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超高层建筑、大型水库和大型数据中心等项目中,选择重点工程开展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建设地震响应监测与风险评估系统,完成项目验收及评估报告编写。试点引领,分期实施,为下一步推进监测评估工作积累经验。
(三)逐步推广(2031-2035年):加强宣传,引导鼓励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单位积极主动、自主开展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推开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应对能力。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协同机制,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明确责任分工,市地震监测中心统筹协调推进该项工作,做好技术服务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风险摸排,引导督促建设单位积极开展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各建设单位具体实施,做好方案论证、设备组装、运维管理、风险防控等工作。将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纳入市防震减灾“十五五”规划,加强与省级规划的有效衔接,坚持一项一策,项目资金以建设单位为主体,积极争取省地震局资金支持,开展技术检测、研究服务等,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各方重视、支持、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营造共同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的浓厚氛围。